“荒岛改造”自由惬「科」意?已触碰法律红线!案例解读→|业内分析
2026-08-07 03:26:39 来源:厦门桔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影视资讯网 查看更多详情
碧海环绕,孤岛伫立,小屋错落、炊烟袅袅……目前不少网红主播凭借“荒岛改造”系列的短视频走红网络。他们登岛建房、开路通电、捕鱼烹食,吸引大批网友点赞追捧、打赏热议,殊不知,这场看似自由惬意的荒岛旅居,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浙江省宁波海警局象山第二工作站接警称,有人在象山县爵溪镇乔木湾岛擅自开展捕鱼、居住等活动,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全程直播,公开传播违规改造海岛的内容。接警后,执法人员迅速前往核查处置。经查,岛上违规搭建建筑物5处,配套铺设下水管道等生活设施,主体建筑旁私自搭建灶台、竖立旗杆,山坡区域被私自圈占用于家禽养殖,同时布设太阳能供电设备。
位于象山县爵溪镇的乔木湾岛属于法定无居民海岛,涉事人员从未向相关部门提交任何海岛开发、利用、居住的审批手续,未取得合法使用权限,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无人居住的海岛所有权该归谁所有?
不少人产生疑问,无人居住的海岛算不算无人岛?所有权该归谁?非法改造海岛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来听专家的解读。
上海大学法学院海洋治理与岛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副研究员 邓云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八条均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通过所谓先占等方式取得所有权或使用权。海岛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设定了刚性红线,明确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登岛、建房开路、通电,铺设下水管道等行为都属于生产建设活动范畴,且当事人未向有关部门提交任何审批手续,属于典型的违法禁止性规定。
邓云成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涉事人员直播公开自己非法改造的行为,可能在司法量裁中被视为从重情节。
邓云成:主观恶性挺明显的,并非偶然登岛,而是长期持续、有计划实施改造行为,并通过平台进行直播,将违法行为变成作品进行包装,有很大的盈利目的。第二,直播行为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所谓的荒岛改造视频,容易引发更多网民的效仿,形成破窗效应,对海岛管理秩序形成规模化冲击。第三,直播也反映出当事人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将违法行为公开化、娱乐化,这种知法犯法、以违法为卖点的情节,在行政处罚及后续追责中可能被认定为从重情节。不过,具体是否从重,还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违法行为调查的认定等多个因素来进行综合判断。
此外,邓云成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由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若构成犯罪或造成生态破坏,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民事侵权责任。若经鉴定造成实质性生态损坏,还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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